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的法理分析
异议是当事人权利救济的重要方式之一。目前,当事人异议存在覆盖面窄、裁决方式不统一、与其他救济方式协调不足等弊端,有必要对其功能和价值目标重新定位,按照权利拓展和救济加强、过程救济和结果救济并重的思路,重视与其他救济方式有机分流、功能耦合,同时扩大其适用空间、完善其操作程序,以达到制约诉讼进行过程中的法院职权行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目的。
民事诉讼、当事人、异议、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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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3(中国法律)
湖南省社科基金重点资助项目“民事诉讼程序的救济机制研究”2010ZDB31;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启动的权利救济机制研究”11C0214之阶段性成果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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