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的经验及挑战
20世纪70年代后期,各国环境司法出现一个新趋势,即环境司法专门化,环境案件被集中于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审理。这种纠纷处理模式的建立伴随着环境案件管辖权、环境纠纷审理规则、审判人员组成和知识结构、纠纷处理方式以及案件管理方式等的调整和创新。环境司法专门化有力促进了环境法的司法化,也促进了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但是环境司法专门化也面临许多困难及挑战,环境法庭并不是环境纠纷解决的唯一场所,也未必是最好的场所,各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建立环境法庭及其运作规则。
环境法庭、环境诉讼、环境司法专门化、环境纠纷替代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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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2011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山大学重大项目培育项目“生态利益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制度构建”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3-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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