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介入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研究——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视角
当前我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介入了若干突发公共事件。检察机关介入此类事件具有多方面的主体优势,表现出对突发公共事件较强的适应性。然而面对实际难题和法律困境,检察机关必须在介入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更新上提出对策建议。增强司法与政治之间互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已成为检察机关介入突发公共事件的核心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突发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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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国家行政管理)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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