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软法之治
以单位制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逐渐失灵,公法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支撑,需要对此作出回应。在“关系”视角和现代公法平等观的指引下,创新社会管理应从单一的硬法规制模式转向软硬并举的混合法治理。倚重软法之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原则的基础上,倡导柔性互动的理念、实施协同治理的结构、推行自律互律的机制以及拓展运用各种治理方式等。
社会管理、创新、公法、软法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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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61.3(党的建设)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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