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的利益冲突与平衡——通过行政法价值的利益衡量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仅要消除原有旧体制遗留问题,也要解决新旧体制并存所滋生的矛盾,还要建设新的制度环境,归根结蒂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利益平衡机制。行政法通过确认、界定和分配利益,解决利益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从而保障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界定取决于一个社会发展的基本价值导向,它奠基于基本人权保障、行政法治、公共秩序与行政效率等行政法价值目标。
公共利益、利益衡量、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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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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