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单放货规定》所涉重要问题之评析
无单放货现象大量发生严重危害了我国的航运秩序、贸易秩序和提单制度,而我国长期以来对此缺乏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制.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出台了专门针对无单放货的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单放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文对<规定>关于承运人无单放货责任性质,<规定>关于承运人无单放货抗辩事由,<规定>关于无单放货行为归责原则,<规定>关于无单放货赔偿范围和责任限制丧失,<规定>关于无单放货诉讼时效等若干重要问题进行了评析.文章既分析和肯定了<规定>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又指出了<规定>所存在的一些疏漏,进而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完善建议,从而期望为我国海上贸易事业的发展就尽一份绵薄之力.
无单放货、疏漏、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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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2011-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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