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赔偿责任的性质
国家赔偿责任本质上属于因国家管理活动引起的公平风险责任.从人性的不完美性、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技术发展的无限性等主客观条件来看,侵权损害是国家管理活动所必然蕴涵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种风险成本,因此,国家赔偿责任首先是一种公法上的管理风险责任.另一方面,这种风险责任的目的和功能在于使受害人的权利义务恢复到与其他公民同等的状态,其范围取决于公民因国家侵权行为遭受的权益侵害在多大程度上构成了应当予以公平补救的特另q牺牲;因此,国家赔偿责任本质上又属于公法上的一种公平给付责任.对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范围、标准等基本制度问题,都可以从此角度进行一番新的认识.
国家赔偿责任、性质、风险责任、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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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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