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通则:扬弃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
传统意义的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在法学理论和立法实践中都存在优劣问题,而现代意义的民商分立具有相对的合理性.从个人主义、相对主义和现实主义出发,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我国宜在民法典之外另设商法通则.
民商分立、民商合一、民法典、商法通则
D9(法律)
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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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分立、民商合一、民法典、商法通则
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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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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