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7.03.031
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制度缺失——中国联通租赁费收益计划方案评析
联通收益计划作为我国第一单证券公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业务,开创了一种新型的金融产品.这种产品本质上属于资产证券化产品.但由于该计划的基础资产并非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利,而且采取委托代理的法律结构,使这种产品无法实现真正的资产信用.如果不能够在制度上完善,则资产证券化作为制度创新的优越性也就不存在了.
资产管理、证券化、资产信用、委托、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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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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