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7.03.009
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区分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的解除和非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的解除,从而确定单位是否要遵守解除的预告期.在非个人原因的解除即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下,应当设立单个人的经济性裁员情形,并根据一次被裁减人数的多少分别规定不同的裁减程序.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草案)》、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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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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