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6.06.010
以抵押方式适用按揭担保的制度设计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条文,并未涵盖按揭实践;按揭担保"物"是建立在按揭融资成功后而享有的购房合同之债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期待性财产权利或权益;现代社会财产从有体物到无体物的财产权利、从现有利益到将来利益的扩张,促使物权法上物的概念的拓展成为必要,物权法立法已体现了物权的新理念;按揭担保机制中不动产期待权利的物权属性,必须置于物权新理念下加以解析和构塑,<草案>以抵押方式适用按揭担保的制度设置必须重新构架;而按揭机制仍有一部分问题必须在抵押方式之外谋求制度设置.
抵押制度、按揭担保、物、期待性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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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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