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5.06.013
试论我国农民信息帮助权的立法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对农民的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作了相对较多的规定,然而对农民的信息获得权基本没有涉及.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时代和国际竞争大环境中,行政主体为农民提供有益的信息实际上更有现实意义.笔者从农民信息帮助权的必要性、信息帮助权的立法保障等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探讨.相关立法应确定信息主体、及时信息义务、良性信息义务、信息法律责任.
信息帮助权、及时信息义务、良性信息义务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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