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5.06.009
质疑"商法热"
@@ 法(包括法律、法学和法制)应该是规范的、科学的.但是从古至今、从外到中、从内容到形式、从内涵到外延,法的不规范、不确定、不科学,随处可见,比比皆是.体系结构上随意搭配,标准不一,概念术语中相互交错,界限不清.诸如广义上、狭义上;实质上、形式上;积极意义上、消极意义上……使内行人困扰,外行人摸不着头脑.在学术探讨争论中也常常是概念不统一,争论无边际,"你打你的鼓,我吹我的号".
学术探讨、行人、消极意义、体系结构、科学、规范、概念、无边、外延、术语、内涵、困扰、界限、交错、法制、法学、法律、标准
D912.29(法学各部门)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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