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2.03.027
论综合减灾基本法的立法要义
加强灾害研究,提高灾害管理水平,提升我国的综合减灾能力,努力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影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减灾工作并未使灾害损失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究其原因,除不断出现新的灾种以及经济的发展加大灾害的脆弱性,增加易损性外,综合减灾工作不到位,力度不够大是主要原因,而其中以减灾工作缺乏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则为关键,因此建议制定综合减灾基本法.
综合减灾、立法意义
D9(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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