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2.03.013
浅论环境权救济实现方式的扩展
环境权受到分割的救济通常采用污染者负担原则,强调责任个体承担,这对单一污染主体较具可操作性,但适用多个污染源的复合性污染时则力所不及.对污染责任主体难以界定,受害者的法定救济难以实现,应确立责任分担与社会化的原理,实行环境权救济个体与社会化相结合,救济形式多样化.
环境权、救济、责任社会化
D9(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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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618X.2002.03.013
环境权、救济、责任社会化
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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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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