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618X.2000.01.024
谢觉哉延安判案记
@@谢觉哉是我国革命司法制度的奠基人之一。
1937年,53岁的谢觉哉担任中央西北办事处司法部长,并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谢觉哉经常亲自批复案件,纠正原判中的一些错误。然而原判机关怕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而常常不愿改判。谢觉哉便向判案人员讲述清朝的方法:前清判案时把批文挂在衙门上,上诉人抄着批文,就可以推翻原审衙门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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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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