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见影响法官决策的理论和实验分析
真实世界的法官决策受三种动机激励并追求多个目标,这些相互协作与对抗的因素构成了一张激励与抑制并存的联结主义认知网络.在其中,公众意见既可以作为情境性因素直接参与决策,也可能藉由法官态度等个体性因素间接地影响决策.实验表明,当被试法官在不受干扰的实验环境中裁判影响性案件时,公众意见对案件结论几乎不产生影响,对相关决策理由的激励或抑制效果也不明显,但能显著影响法官对利益衡量性质理由的评判.与个体性因素相关的测试还表明,因公众意见而调整决策的少数法官倾向于考虑更多因素,这体现了政治型法官的思维模式,他们在认知风格上更接近于“狐狸型”.其他法官动机和目标更明确、简约,动机和目标体系的融贯性更稳定,也更能抵御公众意见的影响,这体现了技术型法官的思维模式,他们在认知风格上更接近于“刺猬型”.
公众意见、法官决策、判决说理、影响性案件、法官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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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得到了司法部项目“民意对裁判影响的认知科学研究”14SFB2007
2018-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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