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连接与统合——从民事诉讼法视角看民法典的编纂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民法典的编纂作为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实体法内容,也将涉及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民法典的编纂必须注意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完善过程,不能将陈旧的、即将过时的民事诉讼法规范纳入民法典之中.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也需要关注与民事诉讼法的对接、协调与统合,并从民事诉讼法发展、完善的角度思考民法典的相应规制,以便引导和支持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应当统一全盘考虑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统一问题,避免二者在制定和修改过程中出现彼此不予关照、不予统一的封闭现象.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在程序规范方面存在分工,原则上相对特殊的、具体的程序性规范应考虑规定在实体法中,而相对一般的、抽象的程序规范则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请求权、诉权、诉讼时效、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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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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