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构刑罚学说寻求新方法
犯罪与刑罚是刑法理论的两大基本问题,犯罪论与刑罚论的发展轨迹却呈现巨大差异.打开任何一本刑法教科书,论及犯罪基本标准、防卫避险过当、未完成形态及共犯等形态下犯罪特殊标准的篇幅,占有绝对的分量,而且定型犯罪的理论板块间关联紧密.由于背靠学说体系,与之并行的问题性思考的结论不断得到学界充实和补正,犯罪论经刑法学人的共同努力趋于精细.相比之下,刑法教科书只是简要介绍刑罚根据、刑罚结构与类型、量刑与行刑基本规则.与之并行的研究长期陷入报应与预防的巨大漩涡,近年对刑罚结构与类型的合理调整的话题走到了超法规的层面,刑事执行学说更是自立门户,真正对接定罪的研究多半剩下对照文本讨论若干法定情节的适用,而且由于缺乏体系性关联,有价值的片断性的量刑研究呈现"孤岛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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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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