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的法理基础
治安承包现象引发的广泛社会争议是我国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改革沉浮的真实写照。对宪法基本政策条款和民主国、法治国及社会国原则的解读显示,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并不违反我国宪法文本规定和宪法基本原理。“国家和社会”条款在行政法律规范中频频出现以及行政法上辅助性原则、行政过程论的阐释表明,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同样具备合法性基础。我国政法工作一以贯之的群众路线和警察任务的时代流变,彰显出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具有深厚的社会历史及现实基础。从改革时机选择、行政法制保障和后续政府规制上看,私人参与警察任务执行在我国依旧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行政法前沿课题。
民营化、治安承包、私人参与行政任务、政府管理改革
D035.3(国家理论)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