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转型——以刑事再审问题为例的分析
我国以往关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研究表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需要转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转型首先要确定方向,即遵循刑事诉讼的发展规律,坚持刑事诉讼中“不能放弃的原则”,批判错误的观点,以避免在转型时转向。在此基础上,应当正面应对将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引入我国刑事再审制度时所面临的复杂因素。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历来尊崇“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背景下,不仅需要论证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刑事再审制度中更具有正当性,而且在刑事再审制度中引入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时,注意不同的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再审制度的特点及共性,在借鉴时应当力求“阻力最小”,以逐步完善我国的刑事再审制度。
刑事诉讼、研究转型、再审、禁止双重危险
D925.2(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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