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原则的行政法意义——以授益行为的撤销与废止为基点的考察
信赖保护原则并非源于诚信原则,而是源自法安定性原则与基本权利规范.相对于依法行政原则而言,信赖保护原则仅在法理基础层面具有独特性,在规范适用层面则可以被法律化为依法行政原则的组成部分.从信赖基础、所期望的内容、获得保护的核心条件、提供保护的阶段与方式等方面来说,信赖保护原则不同于合法预期保护原则.我国行政许可法中并未对信赖保护原则作出规定,该原则在中国行政法中所可能具有的意义,仍然值得继续研究.
信赖保护原则、诚信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合法预期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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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11-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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