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制度的私法构造
身份制度的私法构造以个人间的组织状态与市民社会的结构性存在为前提.个人生活在身份体中.身份体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组织或群体,是私法秩序的重要载体.身份体作为利益配置单位,通过确定成员身份界定身份体内外关系,实现其内部身份关系的制度安排.身份制度私法构造的基本要素包括身份利益、价值体系、区分机制、行为规则和外部标志.身份制度以某类组织或群体而非原子化个人为调整对象,确认和规范人们实际生活中的强弱共存状态,形成身份权利特有的形式与功能,并以"命令-服从"的治理模式替代平等协商机制,在身份关系的变动中体现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身份、身份制度、身份体、私法构造
D9(法律)
西南财经大学第三期211建设项目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