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传统的历史进化与时代传承——兼及统一公法学的提出和主张
公法传统的历史演进经历了以公法观念为主要栽体和以公法理论为主要栽体两个阶段,并将进入以"总体的公法理论"或"整体的公法学科"为主要载体的第三个阶段.公法理论的变迁中包含解构和建构二元变量,两者互动形成一种渐进的、局部演进的发展结构,但已经陷入难以为继的境地,需要重大突破和全面创新.在一定意义上,统一公法学的提出担当了传承公法传统、创新公法理论的学术使命,展现出传承与嬗变的双重面相,体现了开放与内化的双向态势,符合现代公法理论发展与创新的基本规律.
公法传统、公法理论、统一公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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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0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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