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承诺问题研究
被害人承诺,是现代社会广泛认可、但我国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性事由.其法理基础是,刑法以保护个人利益为首要任务,被害人自愿放弃的利益不在刑法的保护范围之内.被害人承诺的适用范围,应是除了侵害生命之外的一切侵害个人利益的犯罪;被害人承诺的成立条件,必须从体现被害人的真实意思的角度来考虑;被害人只有在有关法益处分的决定上具有错误的场合,其承诺才无效;推定承诺,兼具被害人的现实承诺和紧急避险的特征,其适用要受到严格限制.
被害人承诺、自主决定权、法益错误、推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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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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