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法效果的弹性化机制-以不合意、错误与合同解释为例
刚性的”要件-效果”模式,易导致个案的非正义.私法效果的弹性化,可透过要件的动态化而实现.合意与否、错误与否的判断,需在信赖合理性与归责性比较权衡的基础上透过合同解释来完成.合同解释为要件的动态化提供了场域.合同解释中,通过信赖合理性和归责性要件动态化的比较权衡,可分别得出:不合意且无责任、不合意同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意且有错误而可撤销、合意虽有错误但不可撤销等结论,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的弹性化.
要件的动态化、不合意、错误、合同解释、弹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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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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