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的许可与放任
在社团管理方面,中国采取的是严格的许可登记制度,未经许可登记的社团为非法社团.这一制度的结果是严格的许可主义和一定程度的放任主义并行,常规的社团管理与非常规的复查登记、清理整顿相伴.社团管理实际上存在许可制、部分许可制、放任制三种形式;以结社自由为基础的部分许可制是一种较为妥当的管理形式.基于中国目前国情,社团管理的一些过渡性和替代性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社团管理、许可主义、放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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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F1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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