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与法律意识
法与法律意识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是法存在与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法律意识的本原是而且只能是法律现象.法律意识的独立性,既相对于法律现象,也相对于除法律现象之外的其它现实的社会关系.培养法律意识的目的,主要是依靠一种进步的与科学的法律意识作为指导,形成正确的法概念,制定出一套好的法律规范与原则,建立一套好的法律制度,保证法律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最有效的执行与遵守,使法的作用得到最有效的发挥.
法律意识、法现象、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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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F2;D631.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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