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条"起次要作用的人"的教义学阐释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415/j.cnki.fxpl.2022.03.007

《刑法》第27条"起次要作用的人"的教义学阐释

引用
妥当确定从犯的范围,对于适当量刑至关重要.实务上对于《刑法》第27条规定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通常不予认可;理论上也有人认为该规定是多余的.但上述认识值得商榷.应当以犯罪支配说确定正犯,再对共犯人进一步细分其作用大小.在共同犯罪中,对"起次要作用的人"的判断主要是事实判断,其判断以涉及责任刑的事实为审查重点,由于共同犯罪是违法事实,在"共同犯罪中"意味着认定"起次要作用的人"以本次犯罪的违法事实为基础,主观的责任事实则辅助性地予以考虑,属于预防刑的事实不能作为区分主从犯的依据.从类型分析的角度看,《刑法》第27条"起次要作用的人"包括起次要作用的(共同)正犯、个别共谋共同正犯、绝大多数教唆犯.

共同犯罪、犯罪支配说、正犯、从犯、共谋共同正犯

40

D9;B963;F4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49

2022-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75-8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40

2022,40(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