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际交集中的重整企业所得税:理论协调与制度重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415/j.cnki.fxpl.2020.06.009

法际交集中的重整企业所得税:理论协调与制度重构

引用
破产重整新生企业所得税制需回应两个问题:一是破产重整及债务分配行为需进行怎样的商行为分解从而定性应税交易;二是设置重整新生企业所得税特区,应如何均衡破产法与企业所得税的立法目的.上述问题的回应需要在法际融合的语境下实施交互式解释,并衡平考察关于价值转移的商业正义规范.由此,构建重整企业所得税制要求:税收由负担能力强的主体负担,新生企业所得税应尽量在破产关系人内部予以消化,负担税款者应具有后续的业绩监控能力.破产重整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性税务待遇,需要取消股权支付作为债务豁免特殊性税务待遇的前置条件.为防止税收套利,债转股需要设置例外规则.重整特殊性税务待遇的享受不应强调权益连续性原则.为确保重整裁定的严肃性及所得税款的确定性,需给予税务机关预先裁判的权力.

破产重整、企业所得税、成文法协调、商业正义、特殊性税务待遇

38

本文是2018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新金融监管背景下大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项目批准号:18SFB2032

2020-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75-8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38

2020,38(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