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0.02.008
论法官的职权调查原则——以职权主义刑事诉讼为背景的展开
职权调查原则,最早源于罗马法,成型于中世纪,指为查明真相,庭审法官(或审判长)可不受控辩双方所提供之证据材料的约束,而依职权主动调查及收集所有可能对揭示真相有意义的事实和证据.这是职权主义国家的通常设置,也是职权主义区别于当事入主义的核心要素.法官职权调查原则的正当依据在于实质真实,并不违背公正程序的要求,也不会压缩刑事辩护的空间.中国的法官职权调查原则备受诟病,核心原因在于特殊的诉讼权力构造,而非职权调查原则本身.在庭审证明实质化的大背景下,强调法官的职权调查原则是保障实质真实的需要,符合中国的职权主义传统.
法官职权调查、实质真实、公正程序、刑事辩护、职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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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G63;F299.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27
2020-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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