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9.06.003
比较法视野下的近代宪法汇编
从帝制晚期到共和时期,每到转型与制宪时刻,中国与德国都会编订具有代表性的“宪法汇编”.作为比较宪法(史)与比较制宪的知识工具,“宪法汇编”在勾勒世界宪法格局的同时,亦再现着编订者的意义世界.本文以比较视野,试图呈现中国与德国在不同时期的宪法汇编所再现的多重“宪法世界”.一方面,依赖认知前见与认知边界,宪法汇编如何塑造出差异性的世界想象:中国从复古到趋向最新潮流的进化式“宪法世界”,德国逐渐回归欧洲近代宪法传统,却始终固守着二元空间的对立式“宪法世界”.另一方面,通过宪法类型学,将想象的“宪法世界“进行实定法转化,实现政治诉求的规范性表达.在“宪法世界”的重叠景观中,在认知与规范的双重世界里,中国与德国分别代表了两种“宪法世界”的构造方式,两种进入“宪法世界”的典型路径,仍影响着当下的宪法观念.
宪法汇编、宪法世界、知识媒介、宪法类型、比较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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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G80-056;D822.35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7ZDA125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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