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保险立法探析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3415/j.cnki.fxpl.2018.01.012

长期照护保险立法探析

引用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老龄人口中部分失能失智的老人需要长期照护.传统社会中,长期照护责任与风险全部由当事人家庭承担.随着我国老龄化、少子化情势加剧,对于少子家庭、独子家庭,甚至个别“丁克”家庭,老人失能失智后,将面临巨大灾难.德国、日本在其健康保险(医保)法制基础上,建构了独立的社会保险第五险,即长期照护保险法律制度.该制度以分担当事人及其家庭风险为背景,将个人风险转换为社会保险.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体系虽然存在一定的社会福利性,但根本上说仍属于私法层面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照护老人的支出大部分由当事人及其家庭支出.建构长期照护保险法制,建立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机构制度、将长期照护服务机构一并纳入法制体系,是该类社会问题解决的必由之路.

长期照护、社会服务、社会保险法制

36

司法部重点项目“基本养老保障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14SFB1007

2018-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1-13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36

2018,3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