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6.06.004
论我国地方债务风险的金融法规制
我国地方债务风险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博弈深入到央地之间的金融资源争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金融监管与以风险处置为目的的地方债务置换之中.为了实现国家金融治理现代化,必须将地方债务的金融风险纳入金融法治轨道,即以金融公权约束和金融私权保护为中心,强化金融市场约束机制,明确中央不予救助原则,以“一报还一报”策略抑制冒险行为,构建和完善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金融监管与风险处置制度.
金融博弈、地方债务、金融风险、金融法治
D922.28;F832.33;TP898.0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6-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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