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5.03.018
清季现代自由心证知识体系形成考释
研究自由心证在近代中国的传输是近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议题.清末证据法律知识的演进,经历了“新政”以前的传输和“新政”时期的引入、创设两个阶段.“新政”以前,只有对自由心证的单纯制度或概念的介绍,是一种“他者”的法律知识话语,属于单纯且与己无涉的“西法”.“新政”以后,以“经世致用”为嚆矢,证据法律知识逐步“内化”,成为“本土”法律知识话语的一部分.至清末,作为现代证据法核心的自由心证,在两大诉讼法律草案中得到了系统的制度化表达,虽然没有及时施行,但却垂范于民国,成为中国现代证据法律知识的源头.重新梳理清季有关自由心证知识的源与流,不惟有助于突破过去“冲击——反应模式”理论及与之相关的类型学研究的局限,也可以为当下有关自由心证的研究找寻到历史支撑点.
自由心证、证据法学、清末法制变革
D925;G642.0;G3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BFX068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