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5.03.009
“山寨”诉求与中国知识产权建设的未来
“山寨”现象系知识产权人拥有知识产品的定价权,留给公众法定的“消费者剩余”空间不断被挤压所形成的.其在制造着知识产权法“模仿”概念的同时,对知识产品的过度垄断形成反制和竞争.但“山寨”并非救济公共利益的最佳方式.中国知识产权建设的未来应在实体和程序的双重控制下,开辟更多法定的促进“知识共享”的规则性空间.法律既要防止知识产权的保护贫困,又要防止公共利益的保留不足.这样,知识产权机制才能奠定在科学的价值论基础上,以更显著的绩效和更优化的激励方式,促进知识创新活动不断迈向未来.
“山寨”诉求、知识产权法治、中国知识产权建设的未来
F240;D923.4;F062.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