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4.02.010
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排除与制度完善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求集体土地使用权自由流转.我国的土地立法深受城乡二元结构观念的影响,以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防止土地兼并等种种理由限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本质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修改现行法律,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势在必行.修改法律应立足于实践,法律只有尊重实践,才能为实践所尊重;合理界定公权力,最大程度地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协调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权利配置;完善救济措施,维护农民利益.
集体土地、权利流转、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
2014-04-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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