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政国家”的宪法类型及其中国模式
“财政国家”的制度体系主要由财政收支划分制度、财政收入制度和财政支出制度构成。在“财政国家”的宪法类型上,我国已经实现由“集权国家”向“分权国家”的历史转型,仍然面临“行政分权国”向“宪政分权国”的艰难转折。在财政收入制度和财政支出制度等方面,我国属于“所有权者国家”与“税收国家”的混合形态,亟需实现由“计划国家”向“预算国家”的彻底转型。
财政国家、宪政分权国家、税收国家、预算国家
F810(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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