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宗法文化与近代中国立宪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是强调宗法伦理,属于宗法文化.因此在宗法文化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社会秩序只能是宗法秩序.这与西方的宪政文化与宪法秩序具有质的差异.正是这种差异性,导致西方宪法在近代传入我国后被重构,从而致使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走向失败.由于近现代中国的社会秩序仍然是宗法秩序,而非宪法秩序,因此近代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必将缺乏自由精神,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既然传统的宗法文化阻滞了近代中国的宪政运动,并导致其走向失败,这就启示我们在今后的宪政建设中,必须摒弃宗法文化,实现传统文化的转型,并培育宪法得以生成的文化基础,即宪政文化.
宪法文化、宗法秩序、近代中国、宪法、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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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中国法律)
2011-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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