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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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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人以上共同以”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成立运输毒品罪的场合,行为人不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共同实行犯,毒品数量应分别计算.吸毒人员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没有证据证明是为了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的性质要具体分析.对于运输毒品罪本质的界定,需要综合考虑运输行为的物理意义和规范意义,只有毒品空间的位移具有实现和促进商品流通的意义时,才能认定为成立运输毒品罪.

运输毒品、共同犯罪、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29

D924.3(中国法律)

中欧合作项目

2011-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4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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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8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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