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机制创新
社会转型致使中国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欲标本兼治,就应当站在法哲学的高度,辩证施治:在情理法动态平衡中完善释法说理机制;以法律功能二元论为导引创设社会风险评估法律体系;依司法权特质区隔司法调解与非司法调解以优化法律判断路径;在”三位一体”新程序理念下重塑法律协作关系模式;奉执法之互动与人本理念强化民意表达释放机制.
社会矛盾、法律机制、法制创新
29
D926(中国法律)
全国十大法学专项规划重大招标项目CIS-ZD06
2011-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