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中国律师的性质变化与转型期之定位
律师性质是律师制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律师的定位问题在转型期日益凸显.关于律师的性质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众说纷纭.从新中国专门规定律师制度的法律的三次变化中可以发现,律师的性质必须与法官、检察官的性质相区别,律师的性质是由法律规定的,在不同时期是不断变化的,而且最终取决于不同阶段的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律师的性质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职业属性的混合,具有法定性、政治性、服务性、委托性、执业性和自律性等特点.<律师法2008>对转型期律师的定位,有利于发挥律师业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律师、性质变化、转型期定位
28
D9(法律)
201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