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责任保险合同中仲裁条款对第三人的效力
责任保险合同中常常含有仲裁条款,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后,第三人往往成为被保险人的替代者,取得了直接依据合同向保险人的请求权,责任保险中仲裁条款是否对第三人能够生效,成为理论和实务中的难题.责任保险中的仲裁条款向第三人扩张产生了许多法律争议.首先,仲裁条款没有经过第三人的同意,因此有悖于传统仲裁法理论;其次,由于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仲裁条款向第三人扩张还面临着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考验;再次,司法实践中对仲裁条款的审查结果也出现了分化.在考察了所有争议后,本文认为应该赋予责任保险第三人有优先选择仲裁的权利.
第三人、合同相对性、扩张、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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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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