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还是抵押权:再论普通债权质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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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还是抵押权:再论普通债权质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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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债权可以通过通知第三债务人来实现占有的移转,从而具备了质权设定的基础,只是因为通知第三债务人无法实现公示,故需借助债权证书的交付或登记来达到公示的目的.

普通债权质权、转移占有、通知第三债务人、登记

27

D9(法律)

200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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