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异常条款”之探究
”异常条款”是相对人依照交易的正常情形明显地不能预见的条款,故格式合同中一旦存在这种条款,即视为其未订入.”异常条款”不得订入合同有其深刻的原因,因为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则对传统缔约程序进行了重大修正,加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涉能力不平等对契约自由的冲击,所以,为了保护相对人利益,法律有必要作出这一制度安排.合同司法实务中,在甄别和判断某一条款是否”异常”时,应从格式条款的内容、外形和订立程序等三方面去权衡和考察,并以一般人的认识为标准,同时避免将该类条款和无效的格式条款相混淆.
”异常条款”、格式合同、契约自由、无效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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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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