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构成行为
构成行为在我国刑法中一直缺乏系统研究,对其内涵、外延至今没有明确的界定,由此导致在刑法理论中要么完全忽视它的存在,要么就将它与其他行为混同,从而造成许多理论中的困惑.本文认为构成行为是位于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中的一个核心要素,是一个规范的并且具有价值评判属性的行为概念,在此基础上.本文对它的法律性质、内部构造、类型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行为、构成行为、规范性、价值评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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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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