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责任之再思考——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启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公司环境责任之再思考——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启示

引用
2005年底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再次提示我们要注意公司的环境责任问题.公司应承担以环境责任为代表的社会责任,在公司法理论和我国现行法规定中都有充足的依据,也符合公司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潮流.在这次水污染事件中,承担环境责任的主体、母子公司的连带责任、损害赔偿范围以及相关诉讼的适格原告等问题,都值得研究.本文对这些疑难问题做了分析和回答,并对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修改建议.

公司环境责任、损害赔偿、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5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8-13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25

2007,25(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