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救济、救济成本与法律制度的性质--兼论民法与经济法在控制侵权现象方面的功能分工
本文将侵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认识,认为对侵权现象的法律控制需要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法律手段.由于救济成本的制约,民事侵权制度的作用是有限的,必须辅之以其他法律手段.对于经济领域中侵权现象的控制,民法、经济法都可以发挥有效的作用,但二者都具有局限性.只有其共同作用,才能达到良好的控制效果.
侵权、侵权现象、救济成本、法律制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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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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