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人之侵权行为能力--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相关规定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法人之侵权行为能力--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相关规定

引用
法人是否具有侵权行为能力不应受制于理论的逻辑,而应取决于实用的考虑.由于存在着无法或不宜还原为自然人行为的法人侵权行为,法人须为此承担责任,法人具有侵权行为能力应该是一个不争的结论.法人对其机关及其受托人或受雇人因执行职务而实施的侵权行为,实践中均无免责之可能,因此,立法对这两类侵权行为没有区分的必要,应采广义的法人侵权行为能力范畴,对二者一体把握.这也是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坚持的立场.

法人、侵权行为能力、雇主责任

23

D913;TS201.3;F2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CFX00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6-7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23

2005,2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