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的法律观评析
墨子是我国战国时期重要的思想家,他的学说中包含着一些重要的法律观.他以”天志”为”法仪”,借助天的力量来塑造和设计社会的法则;他的”兼相爱、交相利”主张是其朴素平等观的表达,隐含着对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和对私有财产予以保护的意识;他的”尚贤”论反映了小生产者参与政治,分享国家权力的愿望,但不能与欧洲早期的”民约论”划等号;他的”尚同”说既是对法律起源的一种认识,更是其君主专制主义思想观的高度概括.总之,墨子的法律观兼具积极和消极两面,反映了当时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小生产者思想追求的必然.
墨子、天志、兼相爱、交相利、尚贤、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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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K2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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